在刑事辩护中,律师既要为被告人争取最大利益,同时也要遵循法律规范和职业操守。如何做到既维权又合规成为每位执业者必须思考的问题。
首先,在案件分析与策略制定阶段,律师需要客观认识证据、研究法条,并结合具体情况寻找有力反驳点。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捏造、篡改或销毁证据。一旦发现行为违背了基本伦理及相关法规,则应该果断退出代理。
其次,在庭审过程中,掌握好言辞和态度显得尤其关键。无论面对什么样的指责或挑衅,“以暴易暴”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礼貌待人”的原则能够凸显出专业素养与风度优雅, 从而获得更多支持和信任;“语气平缓”的技巧则可舒缓紧张局面, 防止误会增加甚至导致进一步失误。。
最后,在结果评价时应当看重长期效益而非眼前利益. 即使某个案子赢来了高额经济回报印象深刻, 如果此举引起社会公愤并损坏声誉将给自身未来生涯产生质变. 因此, 得失心态上保持足够清醒便可真正实现“稷下学派”所说:“求名于朝廷者不能勇士”。
总之,《中国共产党刑事诉讼工作条例》明确提出: “检查机关、审判机关、委托辩护人等各方参与司法活动必须始终恪守立场端正、“两手纯洁”,忠实履行职责。”只有秉持这种精神状态 , 才能完成包括国家政治安全在内所有方向性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