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推定,何以为证
在刑事辩护中,被告人的无罪推定是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基石。然而,在一些案件中,当指控方提供了看似确凿的证据时,很容易让陪审团产生质疑,并最终导致有错判情况发生。
作为一个优秀的辩护律师,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应该如何打击指控方所谓“铁板钉钉”的证据呢?以下将从三个角度进行分析。
法理依据
首先要明确: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利享受到公正、合法和透明司法程序保障。因此,在庭上主张被告人无罪并非单纯地建立于感性认知之上;相反地,“没有足够原则性严格遵守其规则及标准化运用科学方法验证过程来获得真实结果”(《中国检察》2019年第6期)就意味着没能达成有效论述结构和说服力支撑体系。因此我们需要充分挖掘每条相关法例条款背后潜藏着什么样深层次意义与价值观念。“既不能扭曲问题本身也不能偏离根源解释”(《国家安全与专门职业道德教育(下)——浅析我国特殊行业领域集体互动模式下突出问题》,王永妮),通过客观评估当前案件各项关键线索是否符合普通常识经验、科学技术水平等多重参考对象范畴内精神内涵来展开具备说服力高效率答辩活动,
实践操作
其次要注意在实践操作环节中灰色空间可能存在复杂局面处理方式选择。“微小但却极端重要”,譬如现场勘查记录内容确定清楚、“毛坯房装修前后变化迹象显示”。还需强调大量数据获取手段采取新型信息技术工具:“语音文字转换系统+机器视觉传感器。”同时必须注重沟通交流艺术:“倾听自己心声同时尊重他者表达思路。”
能力素质
最后回归核心-个体能力素质塑造, 刘少奇同志曾言: “你们靠天资可以超过我的头脑功夫, 我只好比别人更努力.” 运用“拓展阶级斗争形态”, 授权群众代表制衡. 在日常琐碎事件管理营造增进幸福虚荣感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