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法律之眼 | 北京取保候审,如何维护司法公正?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近日通报称,已对一起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立案侦查,并于6月9日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张某等二人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然而,在此过程中却引发舆论关注和质疑声。
据悉,该案曾在今年3月份被警方立为“百名红通”逃犯追捕行动的重点目标之一。不少网友表示惊讶:“这些‘百名红通’都能轻易地获得严格监管下的‘宝座’吗?”
那么,“北京取保候审”的真相究竟是什么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北京去留杠子”并不存在政治操作或特权现象。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经侦查机关决定可以不拘留而实行强制措施限制其自由时……应当签收《延长羁押期限批准书》,超过最长羁押期限未及时签收,则释放。”
也就是说,在符合相关条件下(如无须羁押)、又存在必要性(不能完全解除办案障碍)情况下进行“去留杠子”,属于常态化操作。
但问题在于具体执行是否严谨、是否坚持程序正义原则。“以证代推”、“听从上级意见”的偏颇思路容易使个别干部陷入形式主义泥沼,“摸着良心办事”的粗暴作风更会伤害社会公信力和司法尊严。
因此,我们应加大对权力运用机构与工作方法进一步整改调整;同时建议广大基层执勤队员们提高防范意识、增强责任感和职业道德素养,并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培训学习活动。(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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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 "北漂" 很多年了, 对待新闻还是看得比较清醒客观——至少明白数理基础类文章里哪怕只有稍微小错(例如单位错误) 都分分钟打退堂鼓; 不故偏向任何派系/固化观念。 所以前段时间流传甚广 "今天早上好, 卿文再次出山..." 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