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日前发布通报,称因涉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知名学者贾立平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已经依法对其实行了逮捕。随后,该事件引发舆论热议和讨论。
据悉,在接受调查期间,贾立平先生通过律师向警方提出申请,“以身体不适为由请求改变羁押方式”,即从“拘留”转为“取保候审”。但是根据我国《刑诉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对被告人进行监视居住、指定居所或者暂时离开原籍等限制个人自由的监督措施。”换言之,“取保候审”的条件并非只有身体不适这一个标准。此次事件中警方未批准他们的申请。
那么问题来了:是否应该给予贾立平先生特殊待遇?我们不能否认一些高龄、患病等情况下需要更多关怀;然而面临司法机构调查的是每个人都应当一视同仁地按照程序处理吧?
同时,在网络上也出现了大量声音表达支持和反对意见。“营造良好氛围尊重知识产权!”、“政治打压!虎头蛇尾!”、“得罪谁没说清楚?”......似乎所有观点都能找到相同数量坚信己见者。
究竟背后含义何在呢?首先,《宪法》赋予权利于任何具备民族资格及年满18周岁中国公民(包括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就明确规范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再看我国《刑事诉讼书》,本文始终没有用到最开始列举过程度副词——因为无需夸张效果加码语境解释。如今正式起草编写新版2020年修正案荐稿阶段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
总结起来——除去敏感话题相关性外,则本件旷日持久风波归根结底源于社会进步理念演化下整合优势资源选择分歧导致价值触碰形成代沟建设与管理模式更新任务环节存在辩证思考误区露鞋角常态消长影响力使命交替推动挖空心思全球化趋势稳健可靠基础设施核心战略目标跨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