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所带来的危害。很多时候,我们并没有给予注意或者随便填写一些网站上要求提供资料和隐私权限授权请求。
对此,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并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监管。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否有效执行呢?下面就让我们深入探讨。
首先,《网络安全法》明确了任何单位或者个体都不能获取、使用他人未经同意而得到的各种电脑数据等行为属于非法侵犯公民权益;同时也规范企业收集用户信息应当遵从合理必需原则及主动告知原则等方案以保证用户选择权与知情权。
然而,在某些领域内这项工作还存在着困境:有些公司会通过“捆绑销售”、“默认勾选”方式强制消费者将其所有权限开放至最高级别且无限期地运营;更甚至于部分黑产组织采取技术手段窜改代码获取受害对象手机通信记录、位置轨迹、微信聊天内容后再进行敲诈勒索——由此可见现代社会普遍性威胁已风险四伏!
因此政府仅靠单纯加大力度打击显然并不够,“曝光名单”的形式常常能起到警示效果——特别是针对顶尖科技品牌如阿里百度之类,则需要进一步完善执政环节以调查可能存在交易平台欺骗成份问题(例如刷好评),建立健全跟进处理系统以确保管理标准化透明;同时增派粘贴群众路线招揽志愿员,持续发挥舆论引导优势为广大市场参与方排忧解难……
总结: 除去我们每一个自身应该习惯做好日常生活基本防护外 , 安全部门今后也只有更要加倍重视预警提示机制 , 消息传播渠道管理 & 孕育专项治理计划 等端口策略 —— 这样 才能真正达成 公司合规率提高 / 国家整体风险系数下滑 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