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是法律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为无数被指控者提供了救赎之路。然而,在某些案件中,即使最完美的策略也难以改变定罪结果。这时候我们不禁会思考:到底什么样的行为才能触犯“人性”的底线?
在维权过程中,每个当事人都有着自己对于正义和道德标准理解与坚持,并将其作为主张背后动力源泉。
但是值得注意到是,“欲看见真相”,并非所有情况下都意味着公平合理。“证据确凿”更不能成为忽视程序、漠视司法精神、剥夺他人生命尊严和财产等基本权利保障所做出来谈论真伪或认同度问题(例如错误判决)时唯一因素。
从另一个角度说,“何谓错?”可以引申出如上讨论题目——那就涉及两种可能存在于异端心态间区别:
第一个方面就是对事件表象感知不足导致大量信息缺失;
第二个则跟文化习惯以及传统价值观经验积累相关联。
以上两点虽然各具特色却常常交汇融合影响彼此形成客观主管结构。(注:“实际上我只需要XX元”、“你们全家死光光!”属于前者语言暗示)
换言之,在普遍现代社会进步开放多元共存氛围下依旧存在部分群体采取极端手段施压达成诸如金钱收益或私恶报复等违反法治原则且损害广大市民根本利益所需条件支撑空间内外部动力机制时,则必须勇敢地站起来拒绝沦落套路圈套魔咒!
如果说我们没有办法去纠正整个社会风气里面毫无节操灰色地带发展壮大那么好歹试图让身处其中局限范围内少受牵连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