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对涉及不构成扰序等治安案件的人员,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证据确凿、依法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前提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指纹登记或者拍照留影方式代替传统押解到派出所接受询问。”这一消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
针对此事,有些人认为这是警察们夜以继日工作后的良苦用心;而也有网友表示:在现行司法制度下,“居民身份证只能被各级公安机关登记备案使用”,随意将其转变为“拍照留影”的做法是否合规?
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了什么样的情况需要立即执行羁押。但如果没有符合该条件,则应当按本章其他规定处理(如戒毒劳动教育),而不得强制性地进行羁押。
因此,在确定必要性时,既要考虑到个案特殊情形(例如年龄、职业及社交程度),同时还需结合当前环境背景进行评估,并给予足够重视。换言之, 北京市公安部门通过推行新政策使得目标更加精准化, 风险更小化.
总之, 在检察院介入调查期间 , 对于无须紧急限制自由场所直至开庭时间较远(可搬离家庭地址) 的嫌疑对象来说 , 取保候审 是一个相比监视居住/收容敷衍式管理 更优秀稳妥有效率 并且 能最大可能缓解 市内看管资源 紧张问题.
维权律师王全利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每个省份都有类似于北京新政策那样的操作空间。“起初他们采集你信息就已经存在着风险——尤其是像我这种从业者。”王全利说道: “我们不能盲目幸存感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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