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取保候审”这一法律程序在中国司法实践中频繁出现。在刑事诉讼中,它可以起到平衡被告人与社会利益的作用。而北京市最新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办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更是将其运用得淋漓尽致。
值得注意的是,在北京所实行“取保候审”的前提下,适当增加了对申请人及担保人资格审核、特别情况处理等方面要求,并且明确规定了不能以金钱贿赂方式获释并遏止虚假报警和恶意指控等不良影响。
但即使如此,《条例》仍然受到各界质疑:第一点就是既然已经启动 “ 取保候审 ” ,那么是否真正能够发挥其优势呢?因为依据我国目前相关政策和执行力度程度看,“ 取 代 羁 押 的 强 制 措 施 ” 能否有效地维护公民权益也成为一个重大难题;同时由于缺乏专业性操作管理体系以及技术设备支持导致该项监管手段容易产生误伤概率较高。
再者,“ 取 代 羁 押 的 强 制 措 施 ” 在运用过程中常常引发治安事件或者其他违反社会道德风俗问题。例如上述文件强调防止虚假报警和恶意指控占比极小;相反时至今日某些群众投诉机构收费标准不清晰、服务态度粗鲁纷纷引爆网友怒火……
总之,无论"取保候审"怎样改革完善,都需要全体执法部门共同打造一个立体化且符合国际惯例标准监察系统.只有通过科学普惠式敬畏约束效应去解放执检资源从而达到长期稳定处置复杂场景下可预测结果——六个字: 公信力 建 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