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取保候审”:法律程序之外的人道主义关怀
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对一位涉嫌犯罪的青年进行了“取保候审”,这个行为看似平凡无奇,实则背后是中国司法体系中不断推进的人性化改革。
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重要内容之一,《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九)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明确指出,“在依据本法第六十四条规定采用监视居住、指定居所和拘留等强制措施时应当考虑被告人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需要,并通过社区或者单位提供帮助和服务。”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取保候审”就是按照最新修改版《刑事诉讼法》实践而产生并逐渐普及开来的一个举措。它将加强与被告联系、向他们传达民主知识以及配合调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并且能够更好地维护当事人权益。
具体到此次事件中,在经过警方初步核查后确定该名男子已非常清楚自己违反了哪些相关标准,但因家境贫寒想尽各种方法获得钱财支持母亲医药费用才会走上歧途。面对这样一个情况,警方选择给予他另外一份帮助——先放回社会接受教育约谈再启动相应处罚流程。
可见,“取保候审”的灵活运用仅仅只包含着表象式收容散放管理模式却深藏着多元复杂内涵。“以管窥防”固然必须做到责任心落地执行, 但同时也不能忘记真正目标: 许多原由于特殊环境下造成问题甚至牢狱之灾者其间还存在颓废失望悖离感觉, 对待羁押对象随手送去善良态度那么简单?
换言之,在积极打击违纪违章行径、“零容忍”的大前提下, 我们是否可以试图通过引导促使未入轨企业集聚发展?我们是否可以酌情增配专业辅导老师或精神文明建设志愿队?我们是否可以设置岗位职务评价制度缓解部分压力?
总而言之,如何构筑全面有效预防型风险管控网络值得长期思量;如何延伸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