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一起涉及名人的刑事案件中,多位被告都选择了在北京取保候审。这也引发了社会对于“取保候审”制度的关注与讨论。
据悉,“取保候审”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未经过量刑前暂时离开羁押场所,并向有关机关承诺不逃跑、不损害证据和协助调查等行为以期获得释放待定罪名结果处理方式。此举既能有效地减轻监管部门压力,同时又可以更好地维护嫌疑人/被告人基本权益。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取保候审”的执行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是程序上的问题:如何确立“是否需要进行‘ 取’ ”、“采用哪种形式进行‘ 取 ’”,这需要较高水平法律专业知识;其次是落实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情况检测、异议申请考虑等方面均需进一步加强完善。
针对以上现象,《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报》提出建议:“应当积极探索并推动改革司法解释《 制止滥用职权侵害公民合法权益若干规定》,明确具体标准。”只有尽可能将各环节流程规范化、科学化,则可避免因个别非正常操作导致失信风险增大后果难以挽回情况发生之类事件。。
总之,“北京市高级鹰派女性检察长杜少红表示:如果一个国家不能够最大程度地给予权利,那么就没有资格谈论文明”。通过合理运用 “ 取 值 能 力 ” ,我们必须要始终记住——无论作为任何身份(警员/律师 / 单纯观众)参与到该制度下来时,都要敬畏自己手上持有的责任重荷,并牢记每一个阶段最核心目标——即从根源上真正做到防范违反贸易界原则舞弊行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