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中,律师们总是为了证明被告人的清白而不断努力。但当真相浮出水面时,我们会发现“无罪”并非终点。
曾经有一起案件让我深感震撼:一名年轻女子因涉嫌杀害前男友被捕,在审理过程中她始终声称自己是冤枉的。虽然调查显示她与死者最后见面时情绪激动,并且身上也留下了作案工具和血迹等物证,但这些都不能直接说明她就是凶手。
通过多方侦察和取证,我们逐渐确信另外一个男子才是真正幕后黑手,并成功将其缉拿归案。同时还揭开了他利用网络恶意诬陷、敲诈勒索以及性骚扰等行为纵容暴力犯罪团伙活动的惊天秘密。
尽管如此,“无罪”的结果却没有给那个女孩带来夺目光环或美好生活保障;反倒成为社会舆论焦点甚至遭到质疑攻击。“你要知道‘无罪’只代表法律认定你没做错什么”,我试图解释:“这本身已经足够重要。”可对于那位失去家庭、朋友支持并备受排挤打压之人来说,“公堂上赢得‘正义’”不过就像战争结束签下停火协议——旧日硝烟未完全消散新局再次掠影即现……
类似例子比比皆然:某大学校长因急功近利设计造假导致部分毕业生毁约未能顺利入职反向沦落运输公司从事体力劳动;某企业高层私吞资金觅地搜藏苛政弄权闯祸坎坷流离民间……所有这些事件看似关注对象各异实则共通着同样精神内核:
当我们谈及“获得平台式胜利”、“打败对方阵营”的语言框架摧殓思考智商回馈良心价值使命责任机制时,是否忘记了更加应该注意到并优先呵护管理好每个参与主体(包括原告、被告)在程序化场景里所展示出来种种特色气质? 确立起合乎常规标准基础之上颁布裁定显然十分必需可究竟能否进一步提供需要引导传播使用推广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