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取保候审"制度:平稳过渡期的必要手段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不断推进,对于刑事案件的处理也越来越注重程序正义和人权保护。其中,“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针对非逃犯、无拒捕抵抗行为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尚未完全证实其罪名前暂缓执行羁押措施并采用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进行监管的手段已经得到广泛应用。
最近在北京市公安局试点将“取保候审”扩大范围,并取消了原有严格审核条件下属地警方可决定是否启动该项措施。这样做旨在加快办案速度、减轻司法压力以及更好地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发展阶段下依法治国理念。
然而,如此大规模放开“取保候审”,还是让部分民众感觉心生顾虑。他们认为这可能导致很多本就没有逃跑意图但却因个别原因需要接受羁押处置的违反社区管理条例者等成员滥用该项政策带给公共秩序造成风险影响。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在北京市相关部门发布改革方案时明确指出:“所有涉及‘立即停止活动’(含场馆关闭)、当场搜查处置、限期清退整改……等情形均不能使用‘取保候审’。” 同时还提醒各级派出机关要按规定认真检查每起申请材料中列明具体地址是否存在亟待落实之问题,
总之,“ 取 代 羁 押 ” 是一个十分复杂敏感且与诸多其他领域紧密相连续 的议题 , 目 前 房 山 区 公 安 分 局 已 组 成 “ 制 度 探 讨 小 组 ” 对 新 改 方 案 进 行 谋 划 阶 段 总 结 。 对于那些反映较高但单纯排除使用该项政策不见得能够解决问题根源性质者,则需通过资源投入增加学习机遇促使其自身素养水平上升,从而达到有效预防判断错误或失误引起恐慌走向极端事件发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