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北京市某知名企业高管被取保候审的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据悉,该高管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警方传唤,并在接受调查后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
对于这种情况,不少人可能会产生疑问:什么是“取保候审”?这个措施有何作用?为什么需要采用?
首先要明确,“取保候审”是指对尚未判决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定期报到等强制性约束措施。此举旨在防止其逃跑、毁灭证据以及危害社会治安稳定。
那么,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确定是否需要采用‘取保候审’?”成为一个重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经依法认为应当逮捕而无法立即执行逮捕时”,可以考虑使用“拘留”、“监视居住”、“收容教育”。而如果案件比较轻微,则可选择“批准交纳金钱拘留”的方式进行处置;若极度轻微,则可直接给予口头警告并释放。
具体来看本次事件,“聚众打架”的行径显然已构成违反我国相关刑律条款之列。“所谓‘聚众打群架’就意味着多位参与者同时出现。”从目前获得信息来看,该公司高管固然不能算主动发起暴力活动方面最深恶状元但也绝不幸免。(注意!以上言论均系代表本文作者观点)
总之,在处理类似案例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三条也提供了相应建议——对组织内部同志负面影响特别大甩开能够造成其他恶劣影响(例如导致团队声声济俄)须按情节严重程度区分类别惩戒处理:
- 大量滞销商品堆积
- 组员间离心化加剧
- 公司利益遭受巨大挥霍败)
鉴于上述原因,我们认为北京市公安局此次忠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正确运用“移送检察机关批准”。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政府网》曾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