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刑法中,“无罪推定”是一个重要的原则。它指出,任何人都应该被视为有罪行为之前是“清白”的,并且只有经过合法程序后才能确定其是否犯了某个罪名。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无罪推定”并不总能得到充分保障。
作为一名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所感受最深的就是这种情况:虽然我所代理的案件大多数时候客观上存在着足够证据证明被告人没有犯下相关行为或者起码不能完全确认其违反了哪些具体规范,但由于司法机关对于“从轻、减轻处罚”的逐渐强调和认知不断提高等原因还会产生诸如口供取证习惯化、审查偏颇以及非正义考量(例如政治动机)导致错案率持续居高不下。
更让我们担忧的是——自2016年公安部门开始使用AI技术协助侦查工作以来——极度缺少监管与权衡引发众多质疑和争议。“智慧警务建设”,本意当仁不让地服务社会进步;可如果其中纵容甚至鼓励滥用科技手段去剥夺市民基本权利时,则直接摒弃了国家制度构筑初衷。
看待未来AI+司法运营模式必须既敬畏新成果也坚守底线规约精神;否则将催生比当前错误型态更加残酷且毒性巨大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