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取保候审:透明公正才能守护司法尊严
自2021年7月9日起,北京市纪委监委网站开始发布涉嫌聚众淫乱案的6名疑犯袁某等人的通报,并于当晚将他们全部带回配合调查。此后,多家新闻机构也对此事件进行了报道。
这些人不同寻常之处在于其身份背景——都是参加过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舞蹈表演或者担任工作人员的艺术团队成员。而因为一场违法活动而集体落网,在外界引发强烈反响。
所以面对如此敏感、复杂又千头万绪的问题,相关部门选择采用最稳妥和规范化流程来处理——即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存在逃跑、毁灭证据、串供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到查清真相与组织施行”的“可以将被告传唤出庭前羁押”,否则就必须按时放回待审状态——即所谓“取保候审”。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刑诉法》第六十四条还要求:“办理案件应当遵循及时准确核实罪证和排除非罪”。也就说,在没有足够证据支持指控前不能随意限制个人自由权利;同时在程序上必须符合结论推导原则(具体操作方法见本文附录)。这样做旨在防止误捕错认甚至制造冤假错案。
那么究竟怎样确定是否需要执行羁押呢?笔者认为主要考虑以下三点:
首先: 重大风险预测:如果该被告有极高概率再次危害社会安全,则需立刻采用更强硬手段加以管束;
其次: 能力评估分析:只有专业鉴定机构开展心理学检测/精神科医生给予权威筛选结果后方可初步断言该对象是否属于易肇事类别;
最后: 社区关系网络分析: 需通过地域治安派出所民警辅助向周边单位/住户等了解目标特质,并进一步确认行踪轨迹和恶性记录线索等信息来源, 消除无效干扰项, 最大程度提高失信惠及率.
总之,司法公正始终赖实锤依靠技巧型运用管理员角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