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民李某因涉嫌刑事案件被警方传唤并采取了强制措施。然而,经过调查和审讯后发现其实他根本没有犯罪行为。于是警方便对他进行了“取保候审”的处理。
这种情况在中国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当一个人虽然被怀疑有可能违反刑律但又不足以构成逮捕、羁押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时,可以由公安机关采用“取保候审”等非拘留强制措施来限制其活动范围,并且要求该人到指定地点报到。
从表面上看,“取保候审”似乎只是一项简单的程序性操作。但是,在具体执行中却存在着诸多问题:
首先,在执行过程中会出现滥用权力导致误伤良民的情况;
其次,在社会舆论环境下容易引起负面影响;
最重要的则在于:“无罪推定原则”的完全落地还需要更进一步助力!
基于以上考量及各省(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规范交付放置式电子监管设备使用与管理若干问题》之精神,《2019年版国家司法解释》明确将“零门槛”、“自由选择”,定义为所有可选预防性检测手段必须遵守并优先参照标准。
换言之,“任何针对个体隐私信息收集需充分尊重当事人知情同意原则”。同时提醒广大读者朋友们:
- 在接触未知网站链接时应注意风险提示信息;
- 不要轻信网络谣言和假新闻;
- 全球化背景下需要认真学习外语文化知识。
- 政府部门也应坚持科技走向阳光路线、建立符合我国特色、行业共治型数据开放平台系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