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了犯罪成立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行为和结果。而对于这些条件是否存在,需要通过证明来确定。因此,在刑事案件中,证据被认为是非常至关重要的。
一般情况下,警方、检察机关、法院等司法部门会收集各种可能与案件有关联性的信息作为调查依据,并予以保存及加工整理成受让人可以接受并且能够使用进行推断或者论述的形式即“证据”。
在收集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合法获取。所有获得方式都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现行有效制度。
第二、真实客观。所采取措施尽量不干扰原始状态下发生事件时已经呈现出来自然面貌;所保留材料内容必须完整无遗漏地反映其历史背景与文化环境等特征;所做处理方法不能影响它们内在特质变异范围之外(如DNA样品) 。
最后还需强调一个概念——"间接指认". 因某物/人体上存放着可追溯到暴力犯罪嫌疑人身份识别标志(例如血液) , 经属于正常监管管理范围内, 具备来源清晰性, 前提资料充分. 那么由此产生连锁推导引向直系互动逼近"谋杀"/ "伤害他人致死", 即达到客观目击视角水平.
总之,在任何阶段都要牢记: 不当抓捕和盘问容易造成错误甚至枉错命案; 过早释放恶势力则给社会安全带来新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