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起在中国引发广泛关注的“北京市某高校教师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被警方传唤”的事件中,该教师经过48小时取保候审后获得自由。这个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在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不容侵犯。
据了解,在本案中有网友质疑警方对于该名涉事老师是否存在越权行为和非正当手段使用。但是从目前公开披露信息来看,警方并没有采用任何不合理或者超出职权范围以及非正常方式进行执法。
首先值得注意到的是,“刑诉”规定:“凡查明具备逮捕必要条件而暂时不能实施逮捕时……可以决定将其监视居住、限制出境或者强制戒毒”。因此,“拘留”、“监视居住”,都是符合现行相关司法程序和规则的措施,并且能够有效维护社会秩序与稳定。
同时,在执行上述措施之际,《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也明确规定: “ 在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应当尊重被宣告搜查、羁押、拘留、逮捕或者其他形式剥夺他人自由情况下享有 的基本权利;如需要剥夺 隐私 或 自主选择 权益 , 必须按 照 法 定 程 序 进 行 , 不 得 越 权 。”
换言之,在整个办案过程中均遵守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law》所确定流程,并且對該老师未造成任何身体伤害與心理压力等负面影响,则无可厚非地证明了政府机构(特别是司 愿) 对 执行 公务 和 维 护 社 会 秩 序 上 的责任感与专业素养。
总结而言,钱学森曾说:“谎言只能活一个风口浪尖。” 我们相信通过更多真实客观数据资料介入进去问题调查核实工作之后各种争议就能化幹爲離; 同時我們也呼籲大眾增加知覺度學术交流氛圍回歸科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