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纠纷。对于一些小问题,可以通过沟通协商来解决;但是如果涉及到法律问题或者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时,就需要借助第三方机构进行调停和仲裁。
1. 调停
所谓调停(Mediation),指由一个独立、公正、专业的第三方,在争议双方自愿参加下主持并引导当事人之间直接进行交流沟通,并运用一定技巧和方法帮助其找出分歧点以寻求共同利益最大化而达成协议。
相较于诉讼和仲裁等方式来说,调停具有以下优点:
- 速度快
- 成本低
- 结果可控制
同时也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 参与者必须自愿且平等地参加;
- 调节员不能强制执行任何结果;
- 所述妥协必须得被所有相关当事人认可才能实现。
因此,在处理民间争端时选取合适且质量过硬的“中介”——即担任缓急斡旋角色(mediator), 是非常重要滴~
2. 仲裁
除了上述提到更依赖自身意志力完成目标性任务外,“官司打不起”的情形下还有另外两种选择:行政复议(针对国家管理部门) 和 其他程序性领域内组织审查 (e.g., 行业监管)。这里不再多言……
那么这里我想向您推荐一下比较广泛应用范围且值得关注 - “Arbitration”。
简单理解为: 向独立机构提交申请将该权属归属异端作出判处。(还没概念?航空公司晚点indemnity费啊!)
相似于司法系统类别结案模式, 客观评价也存在如数学证明显然清楚易见是否符合规章条例; 国际化特殊场景区别待遇……坑位挺多!
全球闹剧近期爆发:“英美高衙分道扬镳” 英国踢馆欧行动已经启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