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拒执罪的核心认定标准
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聚众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三)以围攻、扣押、殴打等暴力方法对执行人员进行人身攻击,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四)因拒不执行,致使申请执行人自杀、自残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五)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二、拒执罪的常见表现形式
(一)故意隐藏、转移、毁坏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等等。这就是典型的为了抗拒执行来转移财产,通常法院只需要在执行时调取到银行流水或有其他线索举报就很容易发现,暴露的可能性非常之高。
(二)拒不配合执行的,通过虚报、拒报财产情况,经过罚款、拘留仍然拒不执行的。还有通过耍无赖等方式拒绝执行房屋、土地等财产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也有很大概率会涉及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三)通过虚假诉讼等方式转移财产的,例如虚构借款事实,通过法院起诉执行的方式来规避另一起案件的执行的。这种方式虽然有一定的成功可能,但是对技术上的要求较高,且一旦被发现就是“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失败的代价极高。
(四)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以暴力手段阻碍执行程序,甚至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损毁、抢夺执行案件材料等,都是会直接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二、无罪辩护思路
(一)被执行人无能力执行的
被执行人本身就没有能力履行判决、裁定,何谈“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拒执罪的打击重点在于手里有钱但是拒绝执行的人,因为这些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还对法院的既定判决、裁定造成了侵害,影响了法院判决的顺利执行,更是对我国社会的优良风气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所以我们要严厉打击这一行为。
(二)转移的财产不是被执行人的
我们曾经有个案例,被告人在被申请强制执行之后将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转移至其他人的名下,导致原本可以执行的财产无法执行,于是公安以拒执罪进行立案调查。我们在检察院阶段介入后和被告人多次进行沟通,发现这个房子本来就不是被告人的,被告人并不享有该房屋的权益,只是借助了被告人的名义来购买的房屋,转移财产的行为也是因为害怕房屋被执行,才去将房屋过户回去。在了解这一事实之后,我们抓紧时间和检察官多次进行沟通,并将相应的证据提交给检察院,最终检察院将该案件退回公安并由公安撤案。
(三)只有在言语上有拒绝配合执行的行为,但并没有明确抗拒的行为。拒执罪不能仅凭被执行人言语上的拒执表述就认定其行为构成拒执罪,须符合“主客观相一致”的刑法基础性原则,否则将会过度扩张刑法适用范围。具体而言,行为人虽在言语上表示不愿意履行,但客观上没有其他对抗、阻挠法院执行的行为,其言语上的拒绝不足以对抗和阻碍法院的强制执行行为,亦不足以致使生效的判决无法执行的,不能认定为拒执罪。
(四)在民事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就已经转移的不构成拒执罪。最高法院的生效裁判认为拒执罪是有时效限制的,原因在于拒执罪的立法目的是在于解决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执行难的问题。将判决、裁定生效后立案执行前逃避履行义务的行为纳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调整范围,是法律规定该罪的应有之义。这也同时意味着在法院的判决、裁定没有生效之前,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拒执罪。
律师简介
孔祥红 主任
北京御探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硕士,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
2021年社会与法制十佳刑辩律师,
中央电视台访谈嘉宾,
北京电视台专家律师,
中华遗嘱库公益律师、
财富传承管理师、
ACI国际心理咨询师。
曾在政府机构、公安机关工作数年后转型做律师,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很强的逻辑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熟练运用所学知识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功化解诉讼风险,节省诉讼资源,代理大量全国各地疑难案件。北京电视台《律师请就位》,《法治进行时》嘉宾律师,中国优秀律师访谈录《对话品牌》访谈嘉宾、封面人物,相关成功案例被《北京日报》《新京报》,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及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多次专访,在业界享有较高的职业声誉。
【成功案例】
1、广西梧州“猎狐一号”涉黑案,孔祥红律师作为辩护人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提交法律意见书,在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意见被采纳,庭审时成功辩护为当事人减少罪名,减轻量刑。
2、哈尔滨涉恶案件,孔祥红律师作为辩护人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提交法律意见书,在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意见被采纳,庭审时成功辩护为当事人减少罪名,减轻量刑。
3、王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孔祥红律师作为其辩护人成功为其办理取保候审,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院不批捕。
4、王某涉嫌贪污罪,孔祥红律师作为其辩护人成功改变罪名,量刑减轻数年。
5、张某涉嫌集资诈骗罪,检察院量刑十年以上,孔祥红律师作为其辩护人,成功辩护将集资诈骗罪名变更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由十几年最终法院判决二年十一个月。
6、罗某涉嫌合同诈骗罪被逮捕,孔祥红律师团队代理后与检察院沟通,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被采纳,成功将嫌疑人取保候审。
7、陈某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逮捕,委托孔律师团队后,孔律师找到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承办人积极沟通,提交法律意见书,委托人被取保候审,一年后,孔律师团队又与公安机关沟通撤案,最终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
8、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第一次被公安机关传唤,他作出了对自己不利的供述,后来咨询并委托孔律师团队代理,孔律师团队详细了解案情,并指导委托人作笔录时如何避坑,不要被诱供骗供,委托人按照孔律师的嘱托,如实陈述案情,被刑事拘留以后,孔律师团队积极与承办人沟通,在被刑事拘留第7天,委托人被释放!
9、罗某涉嫌盗窃罪,孔祥红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向检察院提交不起诉法律 意见书,最终被检察院采纳,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10、王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孔祥红律师作为其辩护人综合审查案件材料,为其做罪轻辩护,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量刑减轻数年。
11、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一死一重伤,孔祥红律师作为其辩护人综合审查案件材料,为其做罪轻辩护,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量刑减轻数年。
12、李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孔祥红律师作为其辩护人综合审查案件材料,为其做罪轻辩护,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判处缓刑。
13、王某涉嫌轮奸幼女,孔祥红律师作为其辩护人综合审查案件材料为其做无罪辩护,最终法院采纳不构成轮奸的意见,量刑减轻数年。
14、可某涉嫌隔空猥亵儿童,孔祥红律师作为其辩护人综合审查案件材料,为其做罪轻辩护,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法院最终作出免予刑事处罚。
15、宫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孔祥红律师作为其辩护人综合审查案件材料,为其做罪轻辩护,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量刑减轻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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