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离婚率不断攀升,夫妻财产纷争也成为了一大焦点。作为北京地区知名的离婚律师事务所之一,我们在处理许多案件中发现,在分家产时还是有不少需要注意的细节。
首先要明确一个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自结婚登记之日起直至解除委托关系(即法定期间)内双方取得或收益于各种形式、渠道及方式下而增加其个人资本额度部分所有权归两位当事人共同享有,并按照约定比例分享其中应由对方出资者所认购或投资项目等因此获利款项和其他非工作收入。但存在以下情况则例外:
- 取得遗赠、赔偿金、保险金等属于个人属性;
- 依照国家规定不能转让给他人以及只能用于特殊目的且没有实际价值变动且未超过上限金额范围内部份;
- 国库划拨补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民生安康税费减免政策等来源救济性款项。
- 庭前协议确定某些财物仅归某一方所有;
如果您与配偶已经达成谅解并签署了《夫唯合同》,那么这将会使整个过程更加顺畅轻松。然而,在没有任何书面文件证明你们是否就具体细节达成协议时,请勿擅自处置任何房屋/车辆/存款账户以致引发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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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请认真考虑每一个步骤并寄托信任在聪明机智理智善良干练豁达深思熟虑专注尽责友爱美好氛围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