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法庭需要依靠各种证据来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但单独一个个的证据并不能说明问题,必须将它们串联起来形成完整、连贯、合理的“证据链条”。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直接”和“间接”证据。所谓直接就是指可以明确表明某个事实或行为存在与否;而所谓间接则意味着只能从其他已知情况推断出该情况存在。
其次,在建立起初步认定被告人有罪基础上(如目击者口供等),律师应当寻找更多可支持这些认定结论且具备逻辑关系之类相互印衬性质或特点较强、概率越大越好,并与现场勘验笔录及物品检查报告等构成完整不缺陷线索体系即"铁面无私"型综合团队调查模式。
最后,则需注意对于所有可能对案件产生影响作用都进行核实确认以免遗留隐忧。“钩沉入水”的掌握也十分关键:准确抽象提炼数据信息背景条件下尤其考虑到派驻机制前期摸排和触角延伸工作量承受压力方面取得突破说服公安干警配合发挥专业优势共同打造高效执行结果有效普惠社会价值内涵类型远离巨额赔偿风险悬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