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财产分割是离婚后的一项必要程序。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分割,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财产都应该平分。
首先,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割。个人财产包括婚前已经拥有的财产、赠与或继承的财产以及个人劳动所得等。
其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离婚前一年内所得的财产。公平分割的原则是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数量、价值和来源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尽可能保障离婚后双方的合理权益。
另外,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通过协议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法院判决进行。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确定财产分割的具体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财产的具体分割方案。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其中一方存在隐瞒、转移、毁损、挥霍共同财产等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法院进行追偿或赔偿,同时可以要求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予以考虑。
总之,婚姻家庭财产分割是离婚后的必要程序,需要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公平分割,以保障离婚后双方的合理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