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中,证据是判决的重要依据。因此,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至关重要。为了保证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证据规则。
首先,证据必须合法。证据的收集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不能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否则该证据无效。比如,警方在没有合法搜索令的情况下,私自搜查被告人的住所,所得到的证据就是非法证据。
其次,证据必须真实。证据必须是真实的事实,不能是捏造的或者虚构的。比如,有些人为了谋取私利,编造证据来诬陷他人,这种证据是无效的。
第三,证据必须充分。证据必须能够证明被控罪名的成立,不能是一些杂乱无章的证据。比如,被控人被指控犯有盗窃罪,但是检方只提供了一张模糊的照片作为证据,这种证据显然是不充分的。
第四,证据必须相互印证。证据之间应该相互印证,互相支持,以此增强证据的可信度。比如,被害人的证言可以与现场勘查记录相互印证,证明被告人确实犯有某种罪行。
最后,证据必须有法定证据价值。法律规定了哪些证据可以作为刑事审判的证据,这些证据被称为法定证据。比如,刑事诉讼法规定,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等可以作为证据。其他证据如果没有法定证据价值,也不能作为判决的依据。
总之,证据规则是刑事审判中的重要法律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只有收集到合法、真实、充分、相互印证、有法定证据价值的证据,才能够构成判决的依据,保证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