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背后的法律制度
北京市公安局日前对一名因涉嫌犯罪被传唤的知名主持人进行了“取保候审”。这个决定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也让不少人开始了解和思考“取保候审”究竟是什么。事实上,“取保候审”作为中国刑事诉讼中重要的强制措施之一,在司法实践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1. “取保候审”的概念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于不能或者无需逮捕而需要采用限制自由身体措施依据证据可能构成犯罪、预备犯罪或者已经违反治安管理等行政处置手段处理情形下,可以使用‘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以及‘拘留’三种方式限制被告人自由。”其中,“拘留”是最严厉强硬的做法;而“监视居住”,则相当于在家里提供有条件比较宽松地待遇来替代羁押。但如果怕某些类似在家服软赖皮等现象出现,则可选用介乎两者之间更接近羁押状态——即选择执行“指定场所看管”。
2. “受案即登记”的特点
按理说,“呆滞时间越长就应该增加程序上正义性”的观念早已深入到我们每一个参与司法活动(包含办案文书)环节内部,并且得到全面贯彻。然而从印象来看,目前我国大多数地方还未能真正将这项原则落实好。“受案即立卷”,其他工作隨後展開并非常见;基本没有专门开设调查阶段期望达成异议回复意见交换标准化流程机器式维权服务窗口……以上都导致起诉阶段过程(具体表现为庭询环节)存在巨大风险。
同时,《刑 案 取 证 系 统 学 总 结 报 告》发布显示:2019年全年共完成123万件电子数据勘验鉴别任务,并向检察院提交93.5万份报告;2020年1-10月紧盒存放数量同比下降15%左右!此外, 公检 法 多 部门 的 冠 名 相 关 工 卡 宣 传 特 别 异 能 敢 远 不敢近?!
总结:
尤其值得注意:当前我的省级政务信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