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和普及,网络侵权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了人们的关注。针对这一现象,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了一则司法解释(以下简称“新规”),旨在明确网络侵权行为该如何定性、如何认定责任等方面内容。
首先,在新规中明确指出,“以非营利目的使用他人作品或者表演而未经许可”的情形属于合理使用范畴,并不构成著作权侵犯。但如果涉及商业用途,则需要事先取得作者或版权拥有者授权。
其次,在转载、引用他人文章时必须标注原文来源并且不能篡改原文内容;同时要注意相关链接是否有效并提供完整信息。否则将被视为盗版行为,并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在大量抄袭别人作品进行二次创作后再公开发布时需特别警惕。“即使你是通过修改少量文字或图片就宣布自己已完成了‘二次创造’”,若实际上仍然存在较多雷同之处,则很容易遭到诉讼甚至赔偿损失。
总体而言,《著作权法》所保护对象包含文字、音乐、美术等十几种类型,“只要具备了独立思考能力和表达方式”,都可以享受到相应保护。「
因此我们强调绝不能忽视知识产生意义与价值属性本身,尽管当前博客平台远比当初小伙伴开始写blog那个时间好操作多啦!但每位用户还是有一个重要任务——正确处理好知识共享与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