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中国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案件采用了“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这一做法既符合我国刑事诉讼程序规定,又能在尽可能减少被告人权利损害的同时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最近发生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学校园内涉嫌性侵女童事件引起广泛关注。据悉,该男子已经被警方控制,并于当天晚上完成了现场勘查和询问工作后获得了取保候审手续。
所谓“取保候审”,是指对犯罪嫌疑人或者已经被逮捕、拘留但未到批准逮捕期限或者追究刑事责任期限之日满时,在向其家属、单位通知并签收书面确认后即可由公安机关决定将其交付监护人看管,并按规定时间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等处置措施。与其他强制措施相比,“取保候审”具有操作简单、成本低廉等优点,并且可以避免长时间羁押给予个体带来巨大伤害。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非解除所有约束力度而放纵犯罪分子行为空间。“监视居住令、“禁止出境令及提供身份证明卡片等防范性技术方法都可以通过配合使用确立完整预防过程。”检察院负责人表示:“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还规定‘因故不能实行拘留但需要加以監視時’应当执行办理要求。”
当前,“无罪推定”的原则正在深入落实;各种形式反聘请律师现象也愈见常态化;再加上类似北汽集团前总裁徐建一、“奶茶店杀妻案”的忠实践行……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新时代下如火如荼展开的司法改革背景下,《 取 保 候 审 》必将促使更多类似情况平稳结束。(6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