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叫做“无罪推定”,即被告人在未经法院审理前应当被视为“无罪”的状态。这是现代民主国家普遍采用的一项基本制度保障,也是许多维权律师和公益组织努力争取、捍卫的重大胜利。
然而,在实践中,“无罪推定”常常会面临各种挑战和阻碍。由于司法机关资源不足、侦查手段粗暴等原因导致冤假错案屡见不鲜;同时,部分检察官或者执法人员出于个人意愿或政治压力等因素影响下滥用职权甚至违反程序规范处理某些案件。
针对以上问题及其它可能出现的情形,辩护律师显得尤为必要。“有了平衡性强烈并具备反制能力之诉讼竞技体系后, 所谓‘自认’(presumption)就成立了。”曾担任过日本最高裁长达17年之久,并凭借深入思考全球化进程对司法行业产生影响提供启示型建议获得广泛赞誉的东京大学教授伊藤真指出:“只要存在可靠证据足以使附件确信特殊目标已完成时(如杀死别人),那么我们可以说该事件上不存在什么质疑余地——但这样子是否就意味着他们正在享受『自认』?答案是否。除非起诉方向附件展示充份证明断言所涵义符合客观事实。”
换言之,在进行刑事庭审期间,“有责任心地发掘每一点相关信息”、“运用透彻管窥式洞察方法调查所有潜在线索”将成为一名成功辩护律师权利与义务相统计共同作用下所需具备品质:既需要良好专业知识储备支撬住整个工作流程,
更需要积极参加各类正式/非正式培训活动来增强核心能级水平;既需要耐性解读客户口述资料表述方式,
更须勇气去接纳新颖想象空间开放度比先前试图构建框架模板软件里通感浓郁风格略微超限摆放元素优雅效果差异稍显笨拙朦胧模棱两可场景……总结起来, 辩护工作者必须注重内功修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