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告诉你:离婚不是必须走法院程序
有些夫妇在面对感情破裂时,总觉得只能依靠法院来解决问题。其实并非如此,北京的一位资深律师表示,在离婚过程中,并不一定要通过法院审判来完成。
首先,夫妇双方可以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书。这种方式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当事人自愿;第二、合理公正;第三、没有违反强制性规定等。
如果无论怎样都难以达成和解,则可考虑采用调停方式进行处理。由于调停属于行政机关所设立的职权范围内进行工作,因此该方法比较适合那些想节省时间及金钱而且还想继续保持良好关系的夫妇们选择。
最后则是仲裁与司法救助手段了,在前两者均未成功时才会使用到这个步骤.
总之,从目前看来,“私下谈”、“管家式服务”的模式已经越发流行起来.更多人开始意识到似乎“摆脱纷争”的确也许就像一个老生常谈般地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