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刑事诉讼中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到将在全市推广“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方式。这项政策旨在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行踪管控,同时更好地维护被害人权益。
以往,“取保候审”常指逮捕后由家庭成员或社会组织担任担保人,在未缴纳一定金额的费用之前不得离开当地。而如今,“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做法则是针对特殊情况下进行限制,比如高风险、大量资金等因素存在时可以采用该方法,并且通过电子手环、GPS追踪器等技术手段来确立受限区域。
此次改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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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扶助机制 为了解决经济困难群体无力支付所需费用导致不能申请 “ 取保”,相关部门应建立帮扶机构并出台相应配套措施;同时也需要防止某些利益集团滥用其资源干预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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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息化建设 为使电子档案系统能够顺畅协同各个流程节点,公安局和检察院都要积极参与其中,并合理分工明确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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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第三方评估服务 引入第三方公司进行数据审核可避免内外勾结问题发生,从而达到更高效率、更优质服务目标。
总体上看,《意见》里提出来新形式旨在稳妥处理复杂刑事案件中涉及大额资产与恶性暴力事件两类突出问题,在尝试平衡自由权利与国家安全之间找到一个良好着眼点。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当前仍处于初级阶段但已经展现较显著成果——今年4月至5月期间共计有320多名重点对象成功落网!
以上就是笔者对北京市近期推动 " 取代" 创新模式所做简单介绍,请读者们谨慎接收相关消息并密切关注后序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