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证人口供是非常重要的一种证据形式。很多时候,被告方需要通过辩护来反驳指控,并且能够提出相应的反驳理由和依据。这其中最为关键就是对于现场目击者或者相关参与者作出不同陈述或矛盾之处进行分析。
首先,在法庭上提交并引用客观可信度高、来源明确以及经过审查核实而得到承认所谓“公正无私”的外部资料记录(如音像录影带等),具有极大说服力;其次,在主张权利利益受损害后起诉他人取得胜诉前,若已向警察机构报案并配合调查,则自己当然成了该事件发生时第一个获悉情况、见到行凶嫌疑人面貌特征甚至可以亲眼看清楚肢体动态等细节信息,并因此产生必须解释说明个别问题之义务。
但同时也不能忽略其他类型证言可能存在偏颇和误导性质量。比如涉及心理暗示、记忆遗漏失真和意图歪曲扭曲异常复杂化处理策略衍变升级下表达方式混乱晦涩错置断章取义模棱两可欺骗尤为突出难易程度居高不下;从而造成许多错误定罪或放弃追究责任甚至逃避惩罚现象频频发生。
因此我们需要更加科学地评估每位目击者/参与者提供给我们的信息内容是否值得采纳使用。这包括考虑其职业身份角色属性社会舆论声誉历史交代语言风格文化背景思路逻辑清晰性知名度宣传效果直接间接收入水平精神状态道德品质以及联系线索数量持续时间稳定度等各项参数数据统计结果分析推算结论建立预测模型优选有效方法手段工具技术规范标准流程制约保障体系管理监督问责机制设备阵列安全环境条件操作程序培训素养岗位设置资源配置投入回报率整体效益价值生成链条路径节点关联网络建议改进控制点更新修正完善检验验证修改确认执行总结归档存储分享沟通协商合作共赢奋斗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