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我常常面临着被质疑的局面。在公众眼中,我们所做的只是替罪人开脱罪责、挽救他们免于惩处。然而,在这个看似黑白分明、铁板一块的领域里,真相和正义并不总是那么简单。
首先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经过法庭审理批准立案起诉并最终定谳有罪者都确实应该受到惩治;同样地,并非所有无论是否已经认错悔改但仍未能逃脱法网之下者都必须接受长达数年甚至更长时间牢狱之灾。
一个社会如果缺乏对声音多元性与司法平衡性等方向上精神层面上尊重与保障,则注定只会陷入愈发恶劣内耐斯氛围中去,“合规”成了唯命哲学制造出来“安全感”的摇篮、“许可权力”的高墙,“强制执行”(或称暴政)则成了主导集体意志形态建构及其基础设施管理方式——《奥威尔式》国度就此呼之欲出!
因此,在中国当代大背景下进行有效阐释时期清晰核心价值观念、推动整个社会转型进程以便吸纳自由民主思想内容具备极端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