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日前通报,因涉嫌违反国家秘密法律规定,一名外籍人士被采取了强制措施。随后,在检方的批准下该人士获得了“取保候审”的处理方式。
作为现代社会中最基本的行政管理手段之一,“取保候审”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司法公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这种措施不仅符合中国宪法和相关立法精神,也是世界各国普遍使用的刑事处置方法。
据悉,“取保候审”所指即以担任责任书、委托监管等形式限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离开居住地,并监视其言行动态、约束其活动自由并确保存放期间到案受理时出庭应诉接受调查询问等内容组成的预防性强制控制程序。
而对于那些可能存在风险但尚未实质证明有罪行为者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2)项规定:“如有逃匿危险或者其他需要进行限制出境管束情况……可以先予以羁押。”
可见,“羁押”与“取保候审”同样是刑事案件中常用手段。“羁押”的主要目标在于防止当事人逃跑影响侦查工作;而相比较而言,“ 取 保 候 审 ” 对个体权利更多考虑,既能够达到有效打击违纪乱象问题及悬空状态下畸形企业生存模式引起经济失衡现象这两大关键点目标,同时还能将个体权益加以呵 护 。
总之,在执行过程中坚持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原则非常必要。只有做好平衡好自身利益与全局效益间关系,并从长远角度看待问题,则我们才能真正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