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越来越突出。为了更好地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我国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规定。
首先,在量刑上将强调教育、惩戒相结合。即使是情节较轻或初次违法行为,也要加大教育处罚力度,并在可能情况下尽量避免采取拘留等限制性措施。
其次,在适用缓刑时应考虑到被害人意见以及家庭、学校等因素,并明确禁止向有前科或患精神障碍者宣告缓刑。
再者,在涉及重大暴力伤害、毒品贩卖等极端违法活动中,无论是否满十四周岁都需承担同样责任并受到相应惩处。此外还进一步完善“三个认定”程序——确定事实证据、确认主体身份和鉴别构成要件——以便准确界定不同类型儿童涉黑涉恶团伙分子与普通幼龄作恶儿童之间区别。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草案》还新增设“网络欺凌”、“引诱他人吸食毒品”、“非法使用信息网络”的相关条款,并增加监管单位职责义务以防御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总字数599)
注:本文内容来源于公开报道资料,请勿用于其他商业目标;如若转载请声明原作者与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