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往往最关键的是证据。但不同于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无罪推定原则要求检方承担举证责任,并向法庭提供充分、可靠的证明材料来支撑指控。
然而,有时候公诉机关会存在疏漏或者错误收集等情况导致缺乏足够有效的直接和间接证据。这时候就需要辩护人积极主动地采取行动并利用各种可能性去挽救当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所面临到局面。
首先,在质询阶段引起注意力并对策表达清晰。如果发现检察官所呈交给法院作为“确凿”标记之物真正具备重大问题,则应该立即亮出自己对此项内容进行质询及反驳;其次,在调查期间活跃角色与客观搜索线索将带来更多新突破口;最后, 在制定辩论战略上积极考虑是否适合从其他领域获得数据信息(如移民记录)以尽量消除既存假设。
同时还需要认真评估本身能否进一步增加相关事件详细度及深入运用相应专业知识技能使得涉嫌罪名显露空洞、不成形式化等弊端浮出水面;也许可以通过建议再次实验鉴定或甚至重新构造全貌图谋展示卷宗材料之外视点才揭开完整剧情结局走劣预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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