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是保障公民权益、维护司法正义不可或缺的一环。而在刑案审理中,证言往往被视为重要依据之一。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人们所说并非完全属实,这就需要我们去探究其中是否存在谎言。
首先,“无罪推定”原则应当得到充分尊重和执行。即使一个人曾经犯过错,并不能代表他会再次犯罪;同样地,只因某个人口头上承认自己做了什么,并不意味着他真正做了那件事情。
其次,在质证目击者供词时必须注意逻辑思维及语音学知识等方面技能运用问题。“问答式”的交互方式常见于此类场合下且使用频率极高。但若对话双方没有足够清晰明确的共性概念与定义标准,则可能导致信息传达出现误差甚至失效。
最后还需强调“物化论”观点——任何事件都可以从多种角度看待和解读。“客观事实”,只是通过各种方法获取到信息后形成结论的结果,并非铁板一块、固若金汤。。
总之,在进行